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2017年在聯合醫院覆診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但無同時處方抗病毒藥。鄧後來患急性肝病,在兩度換肝後死亡。死因庭5人陪審團,今日以4比1大比數裁定鄧桂思死於不幸。
陪審團向醫管局提出5項建議,包括處方高劑量類固醇少於7日時,將病人列為高風險群組,處方抗病毒藥;乙型肝炎患者即使無病徵,亦可考慮資助病人到私家診所做定期檢查;教育乙型肝炎患者注意事項和病徵;醫生排板紀錄要清晰,讓其他醫生能理解清楚;化驗室取消測試要交代原因。
鄧桂思的長女胡尚佑曾主動提出捐肝,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在庭上讚揚她堅強、勇敢、無私、有愛心,相信鄧桂思會感到感恩、安慰及驕傲,只是無機會親口對她說。周慧珠又指時間不會沖淡一切,相信她對媽媽的愛,不會因為媽媽不在而隨著時間減少。
周慧珠今早引導陪審團,指他們可以就今次事件提出建議,例如醫管局在事件後實施一系列措施及指引,包括要為乙型肝炎患者處方抗病毒藥等。陪審團可檢視措施是否足夠,而決定是否要提出建議。
陪審團可就事件提出建議
周慧珠作引導時,引述專家證人說無論服用高劑量類固醇的時間長短,都會增加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發作的風險。因此陪審團可考慮應否建議醫管局,將所有服用高劑量類固醇的乙型肝炎病人列入高風險群組;應否有醫生一直監察病人的指數;如果發生醫療事故,醫院是否要主動向家屬解釋原因,而非要由家屬作出查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