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新聞近年時有所聞,防止虐待兒童會昨公布2021/22年度數據,共接到1,136宗查詢及舉報,當中168宗(15%)為懷疑虐兒個案,涉及202名兒童,最多介乎6至8歲,佔近三成;六成半懷疑施虐者是家庭成員,母親佔大多數。虐兒個案中,身體虐待佔近六成,其次較容易被忽略的心理虐待亦有近一成半。
168宗懷疑虐兒個案中,6至8歲的佔最多亦屬最高危組別,有54人(27%)、其次是3至5歲,即學前及初小階段的兒童,有43人(21%),年齡在9至11歲的也有36人(18%)。當中涉及194名懷疑施虐者,六成半人屬家庭成員,母親佔最多有28%、其次為父親(14%)。機構總幹事黃翠玲分析,家長既面對為子女選校壓力,又擔心學業成績未能達標,以致對他們有過高期望,容易造成親子衝突;加上疫情停課及提早放暑假,兒童無課外活動,只能困在家中,以致兒童有較長時間接觸網絡遊戲,促使親子衝突加劇。
身體虐待比率接近六成
懷疑虐兒個案中,身體虐待個案佔比最高,有96宗(57%),其次為心理虐待,有23宗(14%)、性侵犯及疏忽照顧分別有20宗(12%)及17宗(10%),多種虐待佔12宗(7%)。黃翠玲指,過去調查反映體罰無助管教,反令親子關係疏離,兒童更會學到以暴易暴,體罰會隨時間變本加厲,嚴重的足令兒童受傷甚至死亡,認為應強化家長正面管教外,亦應立法全面禁止體罰。
她又指,心理虐待過去舉報數字一直偏低並不代表情況不嚴重,因為很多人都不理解亦較難辨識或察覺其嚴重性,有關虐待行為包括羞辱、驚嚇孤立、剝削及漠視兒童的情緒反應。這些行為都告訴兒童,他們沒用、一無是處、沒有價值或不被愛,因而損害兒童的行為、認知、情感或生理功能。
受虐兒童欠安全感 自我形象低落
黃翠玲指出,受虐兒童會對施虐的家長或家庭成員失去信心,性格變得內向、缺乏安全感,以致自信心及自我形象低落,對自身價值產生懷疑,對人的信任程度也會較低,甚至在人際關係上產生障礙。
機構促請政府接納發法改會建議,訂立針對虐兒的「沒有保護罪」,提高現時《侵害人身罪》的刑罰、盡快實行強制舉報懷疑虐待兒童、立法全面禁止體罰等,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她預料,隨著未來立法強制舉報虐兒,舉報數字會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