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提醒市民,為全力對抗第五波疫情及防止疫情進一步擴散,所有新型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必須遵守隔離令,個案的密切接觸者亦須遵守檢疫令。公眾應遵守相關規定,署方必定會對違規人士嚴肅跟進。
刪除居安抗疫App視為違反隔離令
自7月15日起,政府要求進行居家隔離的確診人士必須戴上電子手環,以確保他們遵從法例的隔離要求,即不能夠離開其居所的範圍,從而進一步減低社區傳播的機會。確診人士如於居家隔離期間離開其居家範圍、不遵從安排戴上電子手環、剪斷電子手環,或刪除「居安抗疫」流動應用程式,均會被視為違反隔離令。違反隔離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自2019冠狀病毒病爆發以來,政府已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訂立了一系列規例,截至8月20日,由衞生署跟進的個案方面,約260人因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例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4個月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衞生署發言人強調,有關判刑給予社會的信息非常清晰,相關違規行為屬刑事罪行,政府絕對不會容忍。此外,現時另有超過600宗懷疑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例的個案尚在調查或跟進中,當中包括超過140宗與佩戴電子手環相關的懷疑違反隔離令個案。衞生署會嚴肅跟進每宗個案,並根據調查結果和證據考慮作出檢控。
當局發逾2.5萬張強檢令逾7000張罰款通知書
另外,政府亦呼籲市民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下的強制檢測指示及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檢測。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公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而解除有關法例責任的定額罰款為10,000元。有關人士並可能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可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截至8月20日,由衞生署處理的強制檢測令超過25,000張,及定額罰款通知書超過7,000張。
除上述規例外,各相關政府部門亦會就市民進入指明處所及其他有關規例積極進行執法行動,確保市民嚴格遵守各項防疫規定。發言人重申,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對抗疫工作至關重要。為應對疫情,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