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雙非」男童陳泓儒7月21日被母親遺棄在旺角廣華醫院急症診,其後警方聯絡男童母親,她來港後遭警方拘捕起訴,案件今日(11日)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兒童罪,求情指原希望男童在港接受教育,但所託非人,悔不當初。裁判官判被告監禁4個月,緩刑3年;至於男童已於8月21日回內地,由家人照顧。
雙非男童被遺棄|稱所託非人悔不當初
37歲女被告,以英文字母「C.J.J」作為代號,報稱任職瑜伽導師,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案情指,她被控於本年7月21日在旺角廣華醫院急症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12歲的兒童或少年人,即兒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兒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在庭上,被告指原希望男童在港接受教育,惟所託非人,今悔不當初。裁判官蘇文隆明言「監要判」,但考慮到判監對被告照顧2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決定判監4個月,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