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表示,特首會同行會通過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以確保香港在《港區國安法》下,保障國家安全,當中有4大建議,包括:
⚫明文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是否符合國家安全
⚫政務司司長若認為影片上映不利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若監督認為影片上映可能不利國家安全,商經局局長可延長檢查員的決定時限,每次不多於28日
⚫審核委員會處理上訴的規定,將不適用於國安理由作出的決定
此外,政府亦建議多項修訂:
⚫檢查員可要求在電影加入告示,減輕影片的潛在不良影響
⚫賦予獲授權的督察,取得法庭手令下,可進入和搜查任何地方,加強執法能力
⚫對上映未批准影片的行為增加罰則,最高刑罰提高至3年或罰款100萬元
⚫取消審核委員會非官方成員的人數限制,商經局局長可委員公職人員出席會議及投票
以往電影若危害國安或須重新審批
至於《草案》將於本周五刊憲,9月1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審議。邱騰華指,《草案》為當局工作提供足夠和明確法律依據,同時向業界提供清晰指引,避免他們誤墮法網,又指《港區國安法》後,有新的規矩,以前做過的電影評級審核,若果遇上現時國家安全的行為或處境,都需要處理,但他說《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保障港人的創作自由,相信電影創作者有足夠的創作空間。
被問到以往上映涉敏感題材的電影如《理大圍城》、《表姐,你好嘢!》、《國產凌凌漆》等是否需要重新送檢,邱騰華表示,若電影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議題,故亦有機會需要重新被審批,但因而條例修訂草案還未確立,故當局沒有既定的重審名單,他又說,《草案》中詞語「不利」和「危害」的意思是一樣的,「不利」亦不代表受影響電影的種類更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