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7日)公布,有十箱共145公斤,來自日本茨城縣的奶類飲品,非法進口本港,違反相關《食物安全命令》,涉事產品沒有流出市面,現正跟進事件。
食安中心發言人指,中心檢查一批日本進口食品時,發現當中來自茨城縣的上述產品,並無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所簽發的輻射證明書和出口商證明書,違反相關《食物安全命令》。
食安中心表示,涉事產品已被中心封存,並沒有流出市面,亦已抽取有關產品的樣本進行輻射水平測試,結果並未顯示有輻射。
而根據《食物安全命令》,從日本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四個縣進口的每批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必須附有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目前,中心已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