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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06:00:00

額外供強積金 買年金每年扣稅最多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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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向購買延期年金及強積金自願額外供款的納稅人,提供額外扣稅優惠,每年扣稅額上限為3.6萬元,以提供誘因鼓勵市民為退休生活作額外儲蓄。政府目標於今年第4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如獲通過,擬議稅務扣減會在2019/20課稅年度開始生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合資格獲扣稅的延期年金的最低保額為18萬元,供款期至少5年,最短年金期則訂為10年,開始提取年金的最低年齡為50歲以上。


至於自願額外供強積金人士,需要把自願供款另存於新開設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並同意在65歲退休時才提取,才可享稅務優惠。


文件舉例,一名年入息18萬元的單身人士,扣減免稅額及應繳強積金供款後,需繳稅款780元。若額外供9,000元強積金,稅款則為600元,即可減少稅款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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