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續審。控方證人、「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繼續接受辯方盤問,他指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相信登報眾籌和國際游說是合法,而國安法生效後亦無打算停止有關工作。
辯方指出李宇軒由2019年6月起至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生效前,參與一系列眾籌登報及國際游說行動,亦協助社運人士「攬炒巴」劉祖廸接見英國國會議員Bob Seely及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等,李宇軒指國安法生效前,相信有關行為全部合法。
繼續游說是「最不邪惡」的決定
辯方問李宇軒,按他理解國安法的條文,就國際游說所設的「紅線」是甚麼。李宇軒供稱他預期北京政府會「搬龍門」地詮釋國安法,所以不知道「紅線」在哪裡。法官李運騰問既然如此,為甚麼不停止游說工作。李宇軒指若北京視他為政敵,即使他停止游說工作,北京亦會找到方法作政治檢控,因此決定繼續游說,認為似乎是「最不邪惡」的決定。
李宇軒有份成立組織「重光團隊」,他指不論在「重光團隊」網頁上載內容,或列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會議前,都沒有事先與黎智英或黎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