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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12:41:08

龍尾村非禮謀殺智障女案 道士判囚終身 死者母親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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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龍尾村涉非禮及謀殺智障女案,圖為女被告吳馬如賡。(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西貢龍尾村涉非禮及謀殺智障女案,圖為女被告吳馬如賡。(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一名自稱「茅山道士」的男中醫師與女徒弟一家同住在龍尾村期間,涉嫌藉驅邪之名,用假陽具侵犯對方的智障女兒,並襲擊她致死。經審訊後,該中醫師被裁定非禮及謀殺兩項罪名成立,事主的母親則被裁定協助和教唆非禮罪成。兩人於今日(18日)在高等法院接受判刑。法官杜麗冰依例對男被告判囚終身,女被告則被判囚10年。兩人在聽判時站立,神情平靜。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死者全身約80處瘀傷

54歲首被告張子材,報稱註冊中醫師,被控於2019年8月1日至9月2日間在西貢龍尾村某住所非禮21歲事主吳恩宇,及於9月2日謀殺事主。次被告兼事主母親吳馬如賡,57歲,被控於8月協助和教唆張非禮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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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患輕度智障及言語障礙,法醫指死者全身約有80處瘀傷和擦傷,難以走動,可想像她生前極為痛楚。此外,吳的血液中的酒精比例高,她在失去意識下酒精中毒和頭部流血,引致肺炎,令她難以呼吸,加上難以走動,最終令她離世。

官斥極殘忍不人道

法官杜麗冰在判刑時指,男被告以假陽具侵犯死者的行為極為殘忍、不人道,是她多年來見過最惡劣的非禮案件之一。杜官續指,女被告的行為更為嚴重,作為死者的母親,她不僅容許女兒受虐,甚至參與其中,對女兒的虐待袖手旁觀,極度違反母親的責任,刑責與男被告一樣,依例判處相關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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