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希望最快今年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並透露保安局已完成立法初稿,但為預防出現最極端情況,已要求保安局草擬第二稿,針對防範間諜活動、偽裝組織,以及新媒體、新科技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手段。
香港於2020年訂立港區國安法,而李家超早前已表示基本法清晰訂明要為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李家超接受《商報》訪問時指,保安局已完成立法初稿,照顧各種保安情況;但經歷過外國勢力,不斷嘗試干預香港事務,他認為穩妥防範工作甚為重要,盼可阻嚇想危害香港的外國勢力。
李家超舉例,很多外國代理人組織,在香港用其他名稱偽裝,如「機構」或「研討會」,計劃危害香港。部分這些組織已被當局控告或自己關門離開。他稱,如有一道防火牆,這類組織知道香港有防範措施,或不會來香港。
李家超透露,就《基本法》23條立法,已要求保安局草擬第二稿,條例會針對防範間諜活動、偽裝組織,以及新媒體、新科技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手段。他補充指,香港奉行普通法,有很多普通法國家在管理防範均做得不錯,故已要求保安局和律政司做更多研究,如其他普通法國家的管理防範工作,希望今年內或最遲明年完成工作。
打擊假新聞冀業界自律處理
談及打擊假新聞,他則指,要分為假信息和危害國家安全;他形容《港區國安法》落實後,媒體的專業有進步,但新聞界要留意,仍有人利用媒體做另類的事,包括宣揚一些政治目的,甚至是私人利益目的,例如有人藉眾籌後「走佬」或洗黑錢。當局正研究外國法律,但最理想是新聞界定指引及規矩,以自律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