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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10:28:00

【李璨琛醉駕】判停牌1年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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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李璨琛在今年2月20日駕車途經太子道東時,被交通警察截停檢測,酒精呼氣測試超出限制近2倍,被控一項醉駕罪,今日上庭。李璨琛早前承認控罪,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1年,並需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案情指,42歲的李璨琛於2018年2月20日,在黃大仙太子道東行期間,在路上駕駛一輛私家車,在路障前被警員截停,於呼氣中的酒精比例為100毫升中度數達58微克,超出22微克的訂明上限接近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