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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11:35:00

【港區國案法】林鄭:諮詢首席法官無改特首委任法官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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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李國能(資料圖片),右為林鄭月娥(蘇文傑攝)

左為李國能(資料圖片),右為林鄭月娥(蘇文傑攝)

特首林鄭月娥在開行政會議前回應傳媒提問,她指有人以為行政長官只是行政機關的首長,處理司法機關事情是不恰當,她重申特首有雙重問責制,既是行政機關的首長,亦是整個特區的首長。

對於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指,特首委任法官要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言論,林鄭月娥表示尊重李國能的說法,坦言自己不認識太多法官,在指定法官處理國家安全相關案件時,必定會諮詢首席法官的意見,但她強調這並無改變在法律上特首委任法官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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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會否因應「港區國安法」,在立法會參選人簽署的確認書中,增添支持「港區國安法」的條件,林鄭月娥稱要看「港區國安法」具體條文的寫法才能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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