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稅限期剛剛結束,不少人會以郵寄方式報稅,但原來將「綠信封」投入郵筒不一定一勞永逸,若信封上的郵資不足,又未寫上回郵地址,報稅表將淪為「死信」銷毀。稅務局證實,由於每年收到數萬封欠資報稅表,因而要為一眾「大頭蝦」支付數萬至十多萬元額外郵資,所以去年起拒收有關信件,交由香港郵政處理。有郵務工會幹事透露,今年仍收到不少郵資不足的綠信封;多名立法會議員則批評政府拒收欠資報稅表並不合理,甚至可能間接令報稅人觸犯《稅務條例》,建議稅局考慮追收機制。文:葉兆臻 攝:黃文山 陳奕釗 林俊源
郵寄報稅和電子報稅限期,分別於上月和昨天屆滿,未依期報稅的人固然有機會觸犯《稅務條例》,即使已郵寄報稅表,也並非萬無一失。稅務局表示,之前每年均收到未貼郵票,或郵費不足的信件,其中在14至15年度,共收3.3萬封,因而繳付8.5萬元郵費;到15至16年度,欠資信件急增至5.2萬封,並繳付約16萬元額外郵費。面對欠資郵件數量不斷上升,稅局去年4月通知郵政署,拒收所有欠資信件,包括報稅表。
郵政署證實,早前接獲稅局的拒收欠資郵件通知,該署會將有關郵件退回寄件人,及徵收欠資和附加費;若有關郵件沒有回郵地址(俗稱「死信」),則會按程序銷毀信件。香港郵務職工會理事長張偉權透露,「今年仲收到欠郵資嘅綠信封,但數量少過舊年;舊年寄去稅局而欠郵資嘅信,一泡一泡(指放置信件的運送車),每車大約有一千封信,『死信』房都放唔晒。」他稱一般情況下,郵局會先向收件人徵收欠資信件的郵費差額和附加費;個別收件人、公司或政府部門,「可能出唔到條數」,會向郵局表明拒收。不過,各部門做法不一,「好似運輸署就同郵局合作出過指定信封,文件唔超過一定重量,嗰個信封都可以寄去運輸署。」
楊岳橋:不合成本效益
多名立法會議員稱,不知道無法退回的欠郵資報稅表會遭銷毀,又認為稅局拒收做法不合理,會計界的梁繼昌表示,報稅經常要附加文件,「譬如支出明細,多兩張紙可能已經超重,寄件人可能本身都唔知……遲交報稅表,或者連續太耐無報稅係有刑事責任,可能有罰款,甚至觸犯《稅務條例》。」公民黨楊岳橋質疑,「稅單爭兩毫、三毫(郵費),稅局唔俾,但再用個七(1元7角)寄封信,提市民未報稅,成本效益係咪唔啱啊?」經民聯梁美芬及民主黨尹兆堅亦認為,雖然確保足夠郵資是寄件人責任,但報稅是較重要的法律責任,建議稅局可於事後向報稅人追回欠資,或加收行政費用。
稅務局回覆,鑑於欠郵資信件數目上升趨勢,按照用者自付原則作出有關決定。香港郵政強調,寄件人有責任支付足夠郵資,該署處理郵資不足郵件過程中,不會將寄往稅務局的郵件分開處理,所以無法提供統計數字;在今年首5個月,每月平均處理4.6萬封欠資郵件。另外,本身是會計師的梁繼昌補充,若擔心郵寄報稅會出現郵費不足或寄失等情況,「電子報稅係一個長遠、慳時間,亦係比較安全嘅報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