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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6 17:42:00

【甘肅少女墮斃】涉性騷擾班主任被撤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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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人員曾捉緊李女的手,但最後被李女掙脫。(互聯網)

救援人員曾捉緊李女的手,但最後被李女掙脫。(互聯網)

墮樓身亡的李女。(互聯網)

墮樓身亡的李女。(互聯網)

兩年前遭班主任性騷擾後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應激障礙」的甘肅慶陽19歲姓李少女,上周三在群眾起鬨聲中墮樓身亡一事繼續發酵,該市教育局今日開會後決定,將涉事51歲姓吳班主任調出教育系統,取消其教師資格,警方則已行政拘留2名在墮樓現場起鬨拍片妨礙救援的民眾,並正扣查另外6人。李父表示,「我在挽救孩子時,我需要一個公道,沒有,到今天說還我一個公道,已沒有意義」。

對於現場無鋪設氣墊一事,警方解釋,當時氣墊已在現場,但李女情緒相當激動,為怕影響其情緒,故未有打開氣墊,而救援人員勸說李女數小時後,李女突然向救援人員說「謝謝」,然後掙開救援人員的手墮地。警方又指,李女2016年9月遭吳性騷擾後,曾於同年10月及12月仰藥自殺獲救,去年5月曾在學校5樓企圖跳樓獲救,今年1月再次仰藥自殺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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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性騷擾事件發生後,李女除了向校方求助,亦曾向教育局舉報,但得不到明確答覆,校方則提出賠償35萬元人民幣,條件是放棄訴訟權利,李父拒絕。去年2月,李女報案,警方同年5月罰吳行政拘留10日,吳不服申請覆核被駁回,李女則認為處罰太輕,無法接受,李父遂向西峰區檢察院提出申訴。檢察院調查後認為吳涉嫌犯罪,要求警方立案調查,警方同年8月列為刑事案調查,11月移送案件至檢察院,惟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且情節輕微,今年3月1日決定不作起訴。最後李父向慶陽市檢察院提出申訴,市檢察院上月18日維持不起訴決定,李父大感絕望,藏起不起訴決定書,怕女兒看到,同時向甘肅省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李女本月中還是發現了不起訴決定書,並於上周三在家午飯後前往涉事酒店,從8樓墮樓身亡。

李女親筆控訴狀(1)。

李女親筆控訴狀(1)。

李女親筆控訴狀(2)。

李女親筆控訴狀(2)。

李女親筆控訴狀(3)。

李女親筆控訴狀(3)。

李女親筆控訴狀(4)。

李女親筆控訴狀(4)。

李女親筆控訴狀(5)。

李女親筆控訴狀(5)。

李女親筆控訴狀(6)。

李女親筆控訴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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