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一直對“假結婚”問題非常關注,截至今年六月,已共揭發7489宗懷疑假結婚個案,
從拘捕個案中顯示,入境處發現,涉及假結婚的人士已由以前中老年男女士,下降至年青人也有。除了一貫在報章登廣告,近年已透過即時通訊程式、交友網以「搵快錢」及「中港婚介」
「結婚前」,聲稱一宗交易可取得數以萬甚至十萬計的報酬,但簽過一紙婚書後,隨時只得數千,甚至被走數,令事主敢怒不敢言。
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
「假結婚」涉案人士,則可能觸犯以下法例: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違反《入境條例》(第115章) 第42(1)(a)條,一經定罪,
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
干犯串謀欺詐罪行,違反普通法,及可根據《刑事罪行條例》
入境處並製作短片,忠告香港市民「切勿誤墮假結婚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