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京都市今日起全面開徵住宿稅,且不設徵稅下限,旅客凡在當地入住酒店或民宿等住宿設施,均需繳付稅項,預計一年可增加約46億日圓(約3.1億港元)稅收,將用作改善觀光景點交通狀況、維護景觀及更新設施。東京都及大阪府已分別於02年及17年實施住宿稅,但住宿費不超過下限則不需繳稅,而京都市現規定,旅客每晚的住宿費不滿2萬日圓(約1373港元),需徵收200日圓(約13.7港元);每晚2萬日圓以上、不滿5萬日圓,徵收500日圓(約34港元);每晚5萬日圓以上,則徵收1,000日圓(約68港元),修學旅行的學生及老師則可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