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鼎鑫董事再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續還押3.10再訊。(資料圖片)
政府物流署早前捲入採購冒牌樽裝飲用水風波,「鑫鼎鑫商貿」董事呂子聰被控控欺詐等罪,繼去年8月申請保釋被拒後,他今日(24日)再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暫委法官謝志浩聽畢雙方陳詞後,再拒絕其保釋申請,董事需繼續還押,案件將於下月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被告呂子聰(61歲),被控一項欺詐罪、一項企圖欺詐罪、3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的交替控罪、一項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以及一項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罪。海關另票控「鑫鼎鑫」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及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共兩罪,食環署則各票控「鑫鼎鑫」和呂子聰兩罪,涉及違例售賣未加上標籤的飲用水及違例經營食物進口業務。
呂子聰被控於去年5月至8月,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作虛假陳述,誘使物流署與其簽訂價值5,294萬港元的瓶裝飲用水供應合同;以及向物流署提供3份虛假的水樣本檢測報告;去年7月到8月,向政府供應逾3.2萬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以及在8月25日左右,管有逾2,000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用作出售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案件編號:HCCP142/2026、ESCC2157/2025、ESS514-515/2026、ESS604-605/2026、ESS878-879/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