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歲社區主任黃煒龍被指以電話訊息,脅迫女子進行性行為,被控一項「企圖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他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表示擬不認罪。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排期於2023年7月11日開審,預計審期4日,黃煒龍期間繼續獲准保釋。
控方透露將會有4名市民證人、4名警員證人及1名專家證人,並為其中2名市民申請使用屏風及特別通道,辯方不反對。
控罪指,被告黃煒龍(19歲)被控於2021年11月7日,在尖沙咀麼地道千禧新世界香港酒店8樓某室內,企圖以威脅手段,即向女子X表示會將她的個人資料和一段色情短片上載到網上,促致女子X在該酒店作非法的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