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寶勒巷1997年1月25日凌晨發生卡拉OK縱火案,釀成17死13傷。案發後警方鎖定7名疑犯身份,在事發一個月後至2008年,先後拘捕其中5人,餘下兩人一直在逃,警方懸紅40萬元追緝兩人。消息指,其中一名被通緝疑犯、現年52歲的陳惠良早前在內地落網,已被押送回港。至於另外一名仍在逃通緝疑犯為現年47歲的陳福清。
仍有一名逃通緝疑犯
1997年1月25日凌晨,位於尖沙咀寶勒巷6-8號盈豐商業大廈內的新一代卡拉OK被擲汽油彈起火,火勢於數分鐘內蔓延,當時卡拉OK內約有80名顧客與20名職員,部分顧客因樂極忘形或房間內的音樂聲量過大,沒有聽聞火警鐘聲,亦有顧客因為醉酒而未能夠迅速前往緊急出口逃生。火警導致17人死亡、13人受傷。當時港督彭定康事後巡視災場,並責成警方盡快破案,及後調查發現縱火涉及黑幫報復行動,加上卡拉OK走廊的牆壁和房間門均屬於易燃物料;店內防火設備嚴重不足及失效多時,入口至前樓梯均鋪了地毯,及內部未有設置緊急照明系統,因而釀成嚴重傷亡。
涉黑幫報復 多人被判處終身監禁
事發後約一個月,警方拘捕了4名涉案男子,其中3名被告李家豪、董勝飛和柳應達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鄭偉成則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判11年有期徒刑。其餘三名在逃疑犯蔡錦輝、陳福清、陳惠良則被通緝,主謀蔡錦輝於2008年在深圳被公安拘捕引渡返回香港,及後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