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名長者接獲自稱家人來電要求繳付保釋金,按指示交出6萬元後發現受騙於是報警,經調查警方拘捕一名當時27歲男子,該男子今日(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洗黑錢」罪,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法庭經審視後批准加重三分之一刑期後,最終判囚29個月。
被告為29歲姓周本地男子,報稱任職廚房工人。案發於去年7月4日,警方接獲一名73歲女子報案,指自己接獲來電,對方自稱為其家人被捕,需要100,000元保釋金,並相約交收款項。事主信以為真,於是取出家中及銀行的現金,並按指示將60,000元現金交予一名男子,隨後聯絡家人後確認並無被捕,始知受騙於是報案。之後再次收到對方電話,要求再交出120,000元保釋金,事主隨即通知警方。同月10日被告於收款期間遭警員埋伏及拘捕。
警方表示,近年「洗黑錢」及詐騙案有上升趨勢,須申請加刑增強阻嚇力,呼籲市民若收到陌生人的來電稱為其親友,並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應該要保持警惕並作核實,強調執法部門不會主動要求市民提供保釋金,亦不會要求市民到公眾地方提交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