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酒樓男經理於2021年出席派對飲酒後,凌晨闖入女鄰居所意圖性侵,期間隔衣對女鄰居上下其手摸胸和要求性交,並欲撲倒女方稱:「你比我搞一次,搞完我就走啦,你唔畀我嘅話,我就用刀捅你。」女鄰居一邊用不同藉口拖延,一邊趁機致電友人求救。經理最終事敗,上月於高院原訟庭承認企圖強姦、入屋犯法及傷人共3罪,今(20日)特委法官許紹鼎就案件判監5年4個月,許官更指責被告晚上進入獨居女子單位,屬加刑因素,而被告受酒精影響,亦非有效求情理由。
被告:你比我搞一次丫
被告王長熙,35歲,任職酒樓經理,在深圳出生。案情指,30歲女子X獨自回到她位於葵涌石籬邨的住所,被告是她鄰居但2人並不認識。,2021年5月21日深夜時分,X浴後穿著吊帶背心及內褲,但發覺門口鐵閘被打開,地上有一包零食,她以為自己大意忘記關好門,關門後發現有人躲在她床旁的窗簾後面,一身酒氣的被告從窗簾後衝向X,X大叫求助。
被告指自己飲醉酒,隔衣摸X胸部並說:「你比我搞一次丫,搞完我就走架啦。你唔俾我搞既話,我就用刀捅你」。被告欲推X到床上,但X「企硬」並掙扎。X轉移視線叫被告不要在室內穿鞋,被告脫鞋放到鞋架後,X又建議被告外出購買安全套,但被告稱:「做左(愛)先,我唔用架」。X其後按被告要求抱住被告,趁機在被告身後致電男友人求助。
乘機偷胸圍及500元散紙
X害怕被告會強姦甚至殺害她,便指她未準備好,希望飲一點酒。被告容許她離床飲酒吸煙,X向被告遞上一支煙,以取得被告的DNA,被告亦飲了一支水。之後,男友人趕及X家拍門,男友人最終破門而入,並指已報警處理。被告從枱面拿來一支紅酒,擲向男友人頭部,男友人避過後把被告壓在地上,被告再向男友人額頭擲紅酒瓶,兩男糾纏期間警察到場,被告亦被發現偷去女方的胸圍及近500元散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