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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9 13:22:55

39歲物管經理涉隧道貼示威海報兼拒捕罪成 定罪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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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 區域法院

39歲物管經理涉在2020年3月,與3人在沙燕橋橋底的行人隧道張貼示威海報,以及噴寫「抗疫不忘抗爭」字句,被1名路過的休班警追捕。雙方糾纏間警員疑被踢傷,涉案物管經理審訊後裁定刑事損壞和拒捕罪成,被判監4星期,早前向高院提出定罪上訴。高院今日(19日)頒布書面判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訴人陸昶昇,被控刑事損壞及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兩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31日,在大圍大涌橋路NS23號行人隧道內,與3名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隧道,以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員13455。案件經審訊後,上訴人被裁定罪成,判囚4星期,並須向政府賠償2,800元,上訴人現已服刑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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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手肘膝頭受傷

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1時許,休班警13455在沙田城門河近沙燕橋的一條行人隧道,發現被告及3名男子在張貼文宣海報,並用噴漆噴上「抗疫不忘抗爭」字句。休班警觀察期間,有人突然大叫「走呀」,被告等人隨即逃跑,並將一個膠樽掟入城門河。休班警上前追截,在15米外將被告制服在地,惟被告掙扎,踢了休班警腹部3下。休班警最後在巡邏警員協助下拘捕被告。醫療報告顯示,休班警的右手肘及膝頭等部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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