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涉虐待動物被捕。一名女子昨日帶同約4歲的邊境牧羊犬,到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棄養,但被發現犬隻身上有不尋常傷勢,警方收到漁護署通知後接手調查,並於今日將一對夫婦拘捕,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兩人正被扣查。
犬隻右腿骨折牙齒脫落
九龍城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督察陳智超交代案情表示,昨午接到漁護署職員報案,指同日早上一名女子帶同約4歲的邊境牧羊犬到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表示擬棄養。但獸醫初步診斷發現犬隻身上有多處瘀傷、右後腿有骨折,牙齒脫落,認為不尋常,懷疑曾受殘酷對待,通知警方接手跟進。
警中午上門拉人
陳智超說,經調查後鎖定女疑犯身分,並懷疑其丈夫亦與案件有關,今午到兩人於旺角的寓所拘捕他們。兩人均是32歲,涉案男子報稱無業,女子報稱是電子技術員。
警方表示,殘酷對待動物是非常嚴重罪行,根據法例,任何人如不合理作出或不作出行為,令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囚3年及罰款20萬元。
翻查資料,邊境牧羊犬屬中型犬,屬好動工作犬,智商高、學習力強、精力旺盛,需要讓狗兒有大量運動、愛奔跑;也需要飼主大量的關注,並交付牠們任務,如放牧或撿球,否則,很快就會變得憂鬱,甚至「搞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