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今日(8日)踏入第54日審訊,繼區諾軒趙家賢之後,第三位污點證人鍾錦麟完成作供,他同意民主派「35+」願景由戴提出,意在向政府施壓,「為咗爭取五大訴求而去否決財政預算案比較貼近實際情況」。
控方為下一位證人申請匿名令,辯方不反對匿名令,惟陳詞希望修訂匿名令範圍,容許如消息來源來自公開領域而非源自本案審訊過程,公眾可提及證人身份。辯方申請最終被拒,《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批准匿名令,各方須以X稱呼下一名控方證人,批准X在屏風後作供並以特別通道出入,禁止任何人披露可識別其身份的資料,違者即屬藐視法庭,可判處監禁及罰款。
鍾同意「35+」計劃的願景是民主派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
控方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續接受辯方盤問。在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盤問下,鍾供稱民主動力在2020年2月與戴耀廷會面時已有共識協助為初選眾籌。鍾另稱,由於有建制報章批評初選,令他擔心參選人有被取消資格的風險,並相信報道會影響到選舉主任。
鍾同意戴的「35+」計劃的願景是民主派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藉以就某些議題向政府施壓,包括五大訴求。大律師指,五大訴求自2019年至2020年曾有轉變,例如訴求之一「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在約2019年9月已實現,要求特首下台的訴求亦被要求普選取代。鍾同意普選的訴求在2019年被提出。
大律師續指,否決預算案從來不是一刀切,只有當政府沒有作出回應訴求時才會考慮,又問及以鍾的理解,是否不存在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鍾稱,他認為為了爭取五大訴求而否決預算案更接近實際情況,惟強調自己不知道在1個平行時空中,五大訴求得到甚麼程度的回應,「35+」選出的議員的取態又會有甚麼不同。
鍾錦麟形容戴耀廷為「超級大好友」
被問到是否認為民主派無可能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鍾稱當時估計較困難,因為大家當時是基於區議會的單議席單票制來評估選情。鍾指在2019區議會選舉中,民主派表面上取得壓倒性勝利,但得票率其實沒有大改變,因此不能簡單地下結論,民主派在採取比例代表制的立法會選舉中同樣能取得大勝。
鍾舉例指,功能組別的飲食界受2019年社會事件影響業務,質疑是否可以單純用2019年區議會選舉結果推論立法會選舉亦會大勝,「我個人係保守啲」。法官陳仲衡指戴的想法不同,鍾同意,指戴是「超級大好友」。
47人初選案報道一覽
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一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五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六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七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八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九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十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十一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十二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十三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十四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十五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十六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十七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十八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十九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十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十一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十二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十三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十四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十五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十六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十七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十八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二十九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十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十一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十二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十三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十四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十五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十六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十七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十八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三十九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十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十一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十二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十三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十四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十五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十六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十七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十八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四十九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五十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五十一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五十二日、47人初選案開審第五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