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涉嫌參與「35+」初選,爭取立法會過半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認罪被告區諾軒今日(14日)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第7日聆訊的作供,指戴耀廷於2020年1月尾飯局中曾闡述「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就是「2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令行政長官下台」。
區諾軒今續作供確認2020年1月尾飯局中,戴耀廷曾闡述「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就是「2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令行政長官下台」。席上李永達認為民主動力為「過往做開唔同初選同協調工作嘅泛民機構」,雖然未有言明聯絡趙家賢,惟其身為民動召集人,與之聯絡順理成章,而民動角色負責行政工作、收集報名表格及宣傳。李永達又提議區和戴耀廷合作擔任協調人,推動初選,區即場答應。
47人初選案|區諾軒:: 九東協調會議曾達共識 以「靈童制」決定替補人選
另外,區諾軒說,2020年3月16日晚上7時半出席第二次九龍東協調會議,出席人士同上次大致相若。控方則問,當日會議上發生何事?區稱,「我剛才講嘅係第一次事件,喺會前出現,跟住落嚟我講第二次事件係該次會議上面,與會人士就替補機制達成共識,以『靈童制』作為九龍東替補機會。」
另區諾軒指,當時九龍東「決定唔搞初選投票只係搞『棄選』」,但在再下一次會議上被推翻。區又稱,記得第一次會議是由譚得志代表人民力量出席,第二次則由劉嘉鴻代表。
控方續問,除了區所提及的內容,九龍東協調會議上,就初選有沒有其他討論?區稱不確定,因為在 Whatsapp 可以看到九龍東「一路有一啲檔案喺會後傳出嚟。但係我相信不遲於第三次會議前,係有更進一步關於 35+ 初選目的嘅討論。」
47人初選案|區諾軒:戴耀廷曾倡文件加「否決《財政預算案》」等字句
控方又問及,九東第三次協調會議的內容。區指,「會議議決九龍東可以有 5 名候選人於初選中當選。」法官李運騰提出質疑,是否違反先前的「66443」構思?區稱,沒有違反,「因為66443個『3』係九東目標,而點解容許更多名單參選,因為可以浪費選票額度都頗多」。
控方又問,第三次會議有否討論初選的目標?區諾軒表示不排除有,但他不敢100%確定,「因為佢可能喺第二次到⋯⋯不遲於第三次會議,戴耀廷曾經倡議加入一句句子在地區的文件上,叫做『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區指戴的解釋是「你可以用,可以唔用,但若果政府唔聽民意,就要拎呢個憲制權力出嚟。」
47人初選案|區諾軒:黃之鋒曾提出由被 DQ 者指定替補人選
區續供稱,在九龍東會議上,三席是民主派在九龍東勝選的目標,另外亦有討論是否舉辦選舉論壇。他又說,「替補機制係初選制度裡面,一個好重要嘅元素,黃之鋒認為應該以『靈童制』,作為替補機制」
區諾軒解釋,「意思係勝算嘅候選人,若果被取消資格將會有權利指定一個替補者,被「35+」機制承認,繼續參選。換言之,若果有人參選,但無一個原本喺初選勝出嘅候選人支持,該人將不被『35+』計劃承認」。
47人初選案|區諾軒:曾會見梁家傑 其後向公民黨解說初選計劃
區諾軒憶述當時困難為猶豫不知道應使用民調抑或公民投票機制,席上有重大分歧,李永達及李卓人不同意公民投票,因為不清楚其他政治團體意願下,公民投票比民調花費成本更昂貴,代價更高,選舉申報亦較多。當時眾人需要接觸不同政治團體和有意參選的民主派人士,區及戴首先透過李永達及李卓人聯絡到梁家傑,翌月一同會面,希望對方介紹公民黨「來做一次會面」,當時戴重申了一次立會過半的願景。
同月梁轉介區戴到公民黨炮台山總部一次執委會例中介紹初選計劃,例會中與會者包括余若薇、陳淑莊、譚文豪等10人,諮詢公民黨意見,包括使用民調抑或公民投票機制、投票使用電子票抑或實體票,問及是否同意協調各區出選等。當時戴再次重申立會過半的願景,提及2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後,最壞後果為令到行政長官下台。陳淑莊對此有保留,因為公民黨打算推舉林瑞華參選飲食界功能組別,因其需顧及業界利益或難以否決財案,顧慮有別於地區直選,而公民黨對使用電子票作公民投票亦有保留,因為會有利激進候選人當選。公民黨當時不置可否,表示會會後考慮。
16名被告不認罪,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當中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和余慧明現正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