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發起或參與「35+初選」的民主派人士,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律政司長、資深大律師林定國日前向部分被告發信,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6條賦予的權力,案件毋須在設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理由是為保護47人案件中的陪審員人身安全。新思維主席、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有關做法不妥,倡律政司為案設陪審員。新思維昨日已去信律政司,表達有關47人案的意見。
陪審團本代表一般公眾的看法
狄志遠指案件涉及2020年立法會選舉,泛民的競選聯盟目標是面向香港市民,行動較公開,而陪審團本代表一般公眾的看法,其設立亦顯示本案本質。他又指47人案估計涉及很多法律觀點的爭論,事情一直引起香港大眾的關注,在法庭的審訊引入陪審員,是要引入公眾的視野及分析去思考有關案情,這亦是案件法律觀點爭論的其中一個問題,而且47人案最初是香港大眾的事,應回應香港市民的關注及看法,認為此案應盡早開審,涉案人士還押快近兩年,愈早開庭愈好,可讓公眾早日知道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