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今(18日)展開第109天審訊,已解散的公民黨前東區區議員李予信第二日出庭自辯。他指曾於2020年5月申請透過公民黨的徵召機制競選超級區議會議席,他指當時希望獲公民黨全額資助約40萬元的初選競選經費,但公民黨只願意資助7萬元。至到6月初,李予信接獲時任公民黨副主席賴仁彪通知其申請不成功,指公民黨無法滿足其競選的財政要求。
至到2020年6月12日,李予信指當時到銅鑼灣觀察示威,以非法集結罪被捕。他事後獲得賴仁彪通知,被捕一事引起黨內高層關注,庭上展示公民黨社交群組訊息,執委會指李予信的無理拘捕事件獲得極大關注,有「有心人」願意捐款支持他參選,所以公民黨重新考慮支持他參選。
李予信指與黨內否決預算案撥款的立場有別
李予信作供時又指,曾向時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明,自己與公民黨否決所有財政預算案撥款的立場有別,他指「簡單嚟講我係要錢」。辯方展示李予信當時的競選單張,當中有否決財政預算案字眼,李予信則解釋內容是公民黨的公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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