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初選案,45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今早(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這宗是本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其中被指為「首要分子」的戴耀廷判囚10年,刑期最高,其次是不認罪的鄒家成和何桂藍,分別判囚7年9個月及7年。資深大律師、行會成員湯家驊指判刑合理,認為是實現「一國兩制」精神。
湯家驊表示,本案是實現、亦符合「一國兩制」精神,即是用《普通法》原則,去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罪行。除了主謀戴耀廷的判刑如預期般重,其他被告的判決在4至7年之間,他認為這些刑期不算太輕也不算太重,十分合理。
對於有從犯證人的判刑與部分不認罪的被告相似,湯家驊認為法庭考慮的是各被告在事件中的角色。他以楊岳橋為例,指雖然他在串謀顛覆的過程中擔任較重要角色,但由於他早已認罪,且過去對社會有貢獻,這些都是《普通法》下法庭判刑時會考慮的因素,故不同個別人士的減刑情況會有所不同。
葉劉認為判刑較寬鬆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同樣認為今次判刑較寬鬆,亦符合普通法原則,有考慮到被告有無認罪等因素,而認罪可獲扣減三分一刑期。她續指今次案件判刑釋放訊息,顯示本港完全是司法獨立。她希望被告出獄後能真心悔改,重投社會。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則指民主派「35+初選」是香港歷來最大的民間公投,吸引61萬人投票,展現和平成熟的公民社會。47名被告中,33人是經法定選舉產生的民意代表,他們以和平方式組織和參與民主派初選,但被控以《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並在無陪審團的審訊中被定罪。中心批評港府武器化法律,執意以嚴刑峻法打壓民主運動,透過取消選舉、起訴民意代表,並長期監禁組織及參與者,剝奪市民的公民權利,並背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