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今(21日)展開第88天審訊,有「立場姐姐」之稱的何桂藍繼續作供。她承認對政府很不滿,但沒有怨恨政府,因為:「香港政府唔值得任何人哂精神怨恨,連花時間去怨恨佢既價值都無。」何又說,控方指她促使其他人怨恨政府,何強調其批評均有理據,又指很多香港人怨恨政府,不應假設他們的怨恨是沒有理據,或都是受他人煽動。
另外,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引用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第2次新界東協調會議筆記,會上當時正討論戴耀廷草擬運用《基本法》賦權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條款,當中記錄何桂藍提到「以基本法條文作出DQ」會引起回響 。據其理解,條款無承諾一定會否決財案,又指上述描述「基本上跟足基本法抄出嚟」,若仍被DQ坊間反應一定好大,而所謂否決「講到底都係撳個反對掣」,不認為取態進取。
承認對政府有非常多不滿 但無怨恨
大律師Trevor Beel援引控方開案陳詞,當中羅列了何桂藍2020年6月18日於facebook發布的選舉宣言,內文指「香港制度崩壞、法治無存」等,指控何桂藍加強他人怨恨港府。何桂藍直接回應「我對香港政府有非常多不滿,不過冇怨恨,因為,香港政府唔值得任何人嘥精神去怨恨,連花時間去怨恨佢嘅價值都冇」。何桂藍反駁「我對自己公開發言要求係好嚴謹嘅,我只會講有理有據說服到自己嘅嘢,嗰啲(制度崩壞、法治無存)係一啲事實同有理據嘅批評」,並指「我同意全香港有好多人怨恨政府,唔需要任何人去foster(加強)㗎喇,亦都唔可以假設怨恨情緒背後冇理性基礎,或者一定需要人煽動而冇佢自己理性嘅判斷」。
何桂藍指出法治存在與否有客觀基準,引用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2018年就不民主地方是否可能存在法治所提出的4個標準,「第一,你要有司法獨立,同埋有一份憲法唔係朝令夕改嘅;第二,權力之間要分立;第三,人權要有符合國際標準嘅保障;第四,唔可以因為聲稱有法治而暫停民主化嘅步伐。好明顯,呢4點香港一啲都唔合格,所以我認為『法治無存』係一個準確嘅描述」。
稱民主派憂慮選民反應拒絕否決預算案
何桂藍指當時部分溫和選民認為當局並非任意DQ,而是有據可依,否決預算案單純重複《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認為溫和選民不會覺得「玩嘢」,若港府執意DQ,會令選民明白,故認為「會引起回響」。何重申「會運用」與「會積極運用」字眼分別不大,但認為會上以「積極運用」字眼有「褪」的感覺,對此並不認同,故當時會議討論為迴避DQ要「褪」到何等地步。何又稱會議最終並無結論,亦不記得曾就此投票。
何桂藍又解釋,部分民主派人反對否決預算案,並非因當中包含民生項目,而是擔心選民反應,並憂慮如何向選民解釋否決原因。何又反駁當時政府及建制派攻擊「阻住政府攞錢就係破壞民生」。她指出,據民主派多年來共同理解,政府透過如公屋減租等手段減少收入,另一方面再向議會申請數以百億撥款,形容「民生從來都係政府不當地動用公帑嘅掩眼法」,認為民生問題非民主派拒絕否決預算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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