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今日(17日)踏入第44日審訊,已認罪的控方證人趙家賢繼續作供。趙供稱參與35+計劃時未有文件提及如何達至共識,並確認他於參與過程中,亦未有口頭規定如何達至共識,以及沒有聽聞任何人提及會以投票形式達至共識。
另外,趙指戴耀廷起草共同綱領時,傳統民主派有許多關注和顧慮,鄒家成、梁晃維及張可森推出《墨落無悔》聲明後,逼使溫和民主派跟隨政治大勢,否則會不利選情,新西九東的本土抗爭派遂向其他參選人施壓要簽署協調會議協議,而戴曾交代九東黃之鋒新西朱凱廸曾勸導他人簽署,最終民動應要求照收取簽署聲明。
初選提名表格要支持及認同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及陳仲衡追問到九龍東由只進行棄選機制到重新同意舉辦初選、港島由投四票改回投一要,可見組織者有意在各區共識中達致部份一致,趙同意戴正有此意,惟沒有任何跨區共識或溝通。趙亦同意組織者不曾發出、趙也沒有見聞過任何文件或說法交代協調會議中達成共識的方法,包括沒有規則指由投票來達成共識。
趙憶述自知戴曾赴美國哈佛大學「讀過我哋調解界都希望讀到嘅殿堂級調解課程,即係program of negotiation」,故相信戴會以促進的形式完成協調,然而後來發現戴並沒有應用到相關技巧。
趙:戴耀廷會邀請各人解釋立場背後理據而達致相互理解
李官又問及,會上如何解決分歧時,趙交代指當時會上意見南轅北轍,戴會邀請各人解釋立場背後理據而達致相互理解,又提到如分歧持續,戴會在會後到各人議員辦事處私下游說,「一來佢揸住架mini cooper 可以周圍走」,同時可以了解一下政治狀況。法官陳慶偉追問當戴窮盡所有方法時,可曾使用意向性投票處理運用否決權爭議。趙交代透過黎知道新界東西兩區以此法解決爭議,惟補充事前應談妥投票規則以達致共識,當時戴「冇傾得好仔細」,會前亦不見有投票表決議程。
趙根據黎會議紀錄,供稱由李永成代表林卓廷出席第二次新界東協調會議。沈士文指出李永成早於2018至2019年已退出民主黨,趙道歉指「我完全冇印象呢件事情」,遂不排除由其他人包括莊榮輝代表林卓廷出席會議。趙另提到2020年3月至7月案發期間一直與戴區、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及總幹事黎敬輝密切溝通,惟因為鍾妻子分娩,故鍾6月中起甚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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