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退休漢涉摸下屬11歲女胸及下體 被控4非禮罪准保釋。(資料圖片)
58歲退休漢涉於一年間,在男下屬11歲女兒的住所及梅窩度假屋,對她上下其手,包括摸胸和下體。他今日就4項非禮罪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
代號C.H.N.的被告,被控於2020年8至9月期間某日、10月某日、11月某日及2021年7月某日,分別在長沙灣某單位及梅窩非禮女童X。X現年13歲,案發時11歲至12歲。
案件押後至11月8日於區院提訊,期間被告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不得踏足案發現場、接觸女童及其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