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警員2020年涉嫌毆打並誣衊通州街露宿者藏毒,6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25個月至41個月。2名警員今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法官拒絕保釋申請,需要繼續服刑。
3名罪成警員梁飛鵬、龐雋詩及尹栢詩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其中刑期最短、被判囚25個月的梁飛鵬及龐雋詩,今日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被拒。
6人已被停職
6名罪成被告在案發時均隸屬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現已被停職。法官早前判刑時指罪行性質嚴重,涉及警務人員犯罪,在記事冊中寫下虛假指控,情節較同類案件嚴重。法官又稱市民期望警員撲滅罪行和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在司法制度中擔任重要角色,但被告卻誣告無辜的人,行為令警隊蒙羞,亦令公眾對警隊和司法制度失去信心。各被告非單獨犯案,是加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