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裝修判頭2017年6月途經太子砵蘭街時突感不適,致電999緊急報案中心求助,惟警方、消防及救護均未能找到其正確位置,兩個半小時後被途人發現倒臥街頭,救護到場時證實他已身亡。死因裁判法庭今日(27日)就此展開研訊,庭上播放死者報案求助時的錄音,表明自己無法走路,「快啲嚟救我!」,並自報位處「太子砵蘭街美光賣瓦仔」,但救援人員與警方皆無法找到他。
死者求救時表示頭暈好辛苦
庭上播放死者當日清晨5時57分致電報案中心的通話錄音,死者稱:「我喺砵蘭街,我行唔到快啲嚟救我,喺美光賣瓦仔嗰度。」警方及消防人員多番詢問其準備位置,「先生我哋想幫你,你喺邊條街道、咩屋苑?」,死者則稱:「我暈暈哋,睇唔到啊,近太子嗰頭,我而家好辛苦。」消防接線員最後稱「得得得,我哋而家嚟揾你,你等一等啦好嘛,唔該先生。」通話期間,死者氣喘、咳嗽,消防人員多次詢問其準備位置時皆未能回應。
警察通訊員強調死者當時清醒
當時接聽死者報案來電的警察通訊員陳燕芳供稱,事發日早上收到死者來電,表示自己不適,需要救護車救援。陳燕芳指當時將電話轉駁到消防通訊中心一同接聽。陳表示根據死者提供的資料「砵蘭街」、「美光」及「賣瓦仔」等字眼,無法在警察電台搜尋系統中找到位置。死因研訊主任問及當時為何沒有使用手機定位系統尋找死者,陳燕芳則指一般在斷線、報案人遭打劫,或者報案人未能提供所在位置時會使用定位系統。她強調「當時佢(死者)係清醒㗎嘛,普通求助叫白車,咪冇用到」,又指她當時的職責只是轉駁來電及記錄通話。
女兒表示父親去世前兩日均無異樣
死者賴志超女兒今早出庭作供,指她與父親最後一次見面是在事發前兩天,亦即2017年6月14日,當日死者與孫兒玩耍,並未發現他身體有異常,死者亦無提及身體不適;翌日與父親視訊通話,死者當時精神狀態良好,更說:「第日見啦!」。直至事發當天6月16日早上,收到警方致電指父親已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