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歲退休漢於2019年被廣華醫院多度拒收,最終留醫多天後不治。死因庭就事件展開兩天聆訊後,2男3女陪審團今在退庭商議約1.5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直接致死的疾病為急性心肌梗塞。死者胞妹在庭外指出,就裁決結果感到失落,認為陪審團「無得揀」,只能在「死於自然」及「死因存疑」選項中選擇。她續指,許多醫療資訊是在研訊中首次披露,包括廣華醫院曾4度拒收兄長,認為院方「扼殺阿哥生存機會」,每次想起事件便感憤怒,「無奈及無力感,我諗係一世」。
死者蔡志德,於2019年4月3日證實死亡,終年67歲,去世時已退休。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引導陪審團時指,死者蔡志德因腹部不適,凌晨送往仁濟醫院急症室,其後被診斷血管腫瘤撕裂,惟因醫院沒有設立血管科,須根據指引安排轉介死者到廣華醫院,而仁濟外科醫生梁國達於同日凌晨3時31分至4時26分,期間多次請求廣華安排轉院,惟以死者血壓過低為由,拒絕轉院,廣華回覆只是仁濟對他加大強心藥後的跡象。死者在同日4時40分心臟停頓,搶救後回復心跳,但情況每況愈下,最後他獲跨聯網的瑪麗醫院接收,延至同年4月3日不治。
死者胞妹感有見死不救之嫌
事主胞妹蔡慧冰陳辭時,兄長不盡快做手術一定會死亡,質疑廣華醫院不曾認真探討病情,亦無合理地交代拒收原因,「畀我哋覺得有見死不救之嫌」。蔡稱,感到仁濟醫院及瑪麗醫院對病人生命的重視,以及不放棄任何救治的精神,逝者已矣,望裁決能還家人公道,讓兄長安息,另冀醫管局檢視聯網協作機制,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醫管局:當刻不宜轉院
醫管局代表陳辭指,轉院途中或出現心臟停頓,比起在病房發生更為危險,重申廣華醫院不曾反對事主做手術,只是事主情况不穩,當刻不宜轉院,當時並不排除稍後情況好轉會接收事主。
陪審團向醫管局提出兩項建議,包括局方應統一不同醫院的轉院程序指引,以便醫院跟從,根據呈堂證供,以及調低轉院門檻,即病人只須符合血壓低於80或清醒的其中1項條件,便考慮讓病人轉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