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警員涉嫌誣陷無家者藏毒,被控傷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10項罪名,今(11日)在區域法院進入第三日審訊。控方傳召其中一名證人、露宿者阮文山作供。他指當晚被3名至4名警員帶入花槽「又踢又打」,被警員「㩒住」「打指紋落把刀」,又指警員要求他在旁邊「企定定」望著自己的物品被砸爛。
不同意沒警員向他施襲
阮文山以越南語在法庭翻譯員下繼續作供,庭上播放案發閉路電視片段。阮文山說,在2020年2月4日晚,有警員搜出一把刀,他在辯方盤問下稱不知該把刀是誰拿出來,沒留意是否有人將刀放在涼亭。他說被3名警員「㩒住」、「打指紋落把刀」。他因為不肯拿起刀,就被帶到花槽「又打又踢」。當時他趴在地上,面部貼地,被人左右按著,有人用拳頭打他的頭和頸。他在混亂間看不清楚誰打自己,只能估計有3至4人,又不同意辯方提出沒警員向他施襲。
承認沒親眼見警員砸爛物品
在2月24日,阮文山供稱同一批警察再到場,其中一名警員問他「痛唔痛」,又有警員將其物品砸到地上,要求他「企定定睇佢哋做嘢」。被砸爛的物品有部是他購買,部分是拾執回來。他在辯方盤問下稱同意當日沒親眼見到任何人打爛其物品。
控罪指,8名警員為6男2女,分別為警員郭展昇(30歲)、韓廷光(29歲)、梁飛鵬(29歲)、陳守業(27歲)、莫志成(25歲)、女警龐雋詩(29歲)、尹栢詩(25歲及警長林華嘉(44歲)。他們分別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在公職中行為失當以」及「刑事損壞」共10項罪名。案發在2020年2月,8名警員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執行反罪惡行動。案件預計審訊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