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底金鐘一帶舉行的「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發生激烈衝突,36歲音樂製作人於夏愨道被捕,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陳廣池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是積極參與者,罪責明顯較重,在暴動策劃者眼中,到底是「棋子」還是「棄子」則不得而知,而被告亦沒有實質求情說話,求情信欠奉,顯示其毫無悔意,終判囚5年。
案情指,3名被告依次為36歲音樂製作人莫震宇、21歲學生楊樂謙及24歲資訊科技工作者李其浚,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楊李2人早前均判囚4年半。
官:赤裸裸衝擊香港政治權力核心
法官陳廣池指,本案並非一般暴動,暴徒衝擊香港及中央權力核心,需要加重罰責。法官又指2016年「梁天琦案」與2019年的暴動相比,是兩碼子的事情,「2019年暴動在任何廣度、闊度,有過之而無不及。」他指同年七一,立法會史無前例地被暴徒攻陷,形容是外國政客眼中的風景線,卻成為普羅大眾守法香港人的悲痛史。
法官續指,本案發生在10月1日國慶日的前兩天,案發當日有其敏感意思,「赤裸裸衝擊、挑戰香港政治權力核心,有如暴徒衝擊警總,政治意義及標籤都十分明顯」,終判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