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指,旗下全資附屬倫敦金屬交易所(LME)和LME Clear Limited在一項由包括AQR Capital Management LLC、DRW Commodities LLC、Flow Traders BV、 Capstone Investment Advisors LLC及Winto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的原告人,提出的申索中被指名為被告人。該申索於今日提交予英國商業法院,並送達予LME和LME Clear。
該申索擬因LME取消原告人聲稱於去年3月8日英國時間00:00或之後執行的鎳合約交易的決定,而聲稱蒙受的損失申索賠償。原告人聲稱有關決定屬不合法干預其人權,並索賠金額約8,000萬英鎊(約7.5億港元)。
於去年3月10日發出的LME通知22/057中所述,去年3月7日(英國時間), 鎳市場價格出現顯著上升。然而,LME認為截至當日晚上收盤時的交易是有序進行。隨後去年3月8日(英國時間)凌晨,鎳價格在短時間內大幅上升。與 LME Clear商討後,LME決定於當日英國時間08:15起暫停所有鎳合約的交易,並將所有於去年3月8日(英國時間)00:00或之後執行的交易取消。此暫停交易的決定是因為鎳市場已出現失序的情況。LME追溯性地取消交易,是為了讓市場回到LME可以確信市場是有序運作的最後一個時間點。需要強調的是,LME一直以市場的整體利益行事。LME鎳交易其後於去年3月16日在 LME所有執行交易的場所恢復進行。
管理層認為申索毫無法律依據
LME和LME Clear管理層認為該申索毫無法律依據。由於該申索並沒有提出就港交所於2022年6月6日及6月7日公布有關LME和LME Clear被提出申索(司法覆核申索)所涉及範圍以外的任何問題,有關方已同意在司法覆核申索作最後裁決之前暫緩原告人的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