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大醫藥(512)指,非全資附屬公司遠大醫藥(中國)今日收到收到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其因違反「反壟斷法」,構成實施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因而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沒收違法所得1.49億元人民幣,並按其於2019年內地銷售額3%作罰款,涉資約1.36億元人民幣。
市監局指,遠大醫藥(中國)於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期間達成並實施關於銷售重酒石酸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的壟斷協議,於2010年5月至2021年4月,濫用在中國重酒石酸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市場的市場支配地位,違反反壟斷法。
不會對業務經營及財務產產不利影響
遠大醫藥指,上述處罰金額佔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經審計綜合營業收入和應佔溢利的比例分別約3.48%和15.85%,預期不會生產經營產生持續影響,亦不會對業務經營及財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將持續加強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範制度的學習,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提升管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