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媒《上海證券報》及《界面新聞》從多個方面處獲悉,內地多個證監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IPO輔導企業和及其「關鍵少數」人士,簽署《提高擬上市企業申報質量承諾書》,以承諾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樹立正確的「上市觀」,不以「圈錢」為目的盲目謀求上市等。
據報道指,承諾內容基本與3月15日中證監發布的《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內容一致。至於「關鍵少數」人士,即包括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
承諾內容包括樹立正確的「上市觀」
報道指,承諾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包括熟知對申請文件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負有第一責任;承諾樹立正確的「上市觀」,以現代企業制度為保障,促進企業做優做強,與投資者共享發展成果,不以「圈錢」為目的盲目謀求上市、過度融資。
同時,亦要承諾增強誠信自律法治意識,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並有效運行,按規定接受內部控制審計,以及承諾充分配合中介機構開展盡職調查或其他相關工作,充分配合中證監和交易所開展的發行上市監管工作,確保所提供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