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傭工對香港社會有重要貢獻,但其在港工作期間的財務健康,特別是向財務公司的借貸情況,也引發不少問題,如曾有僱主受放債人相關滋擾。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放債人須遵照牌照條件經營業務,會加強對放債人的規管,又指會對外傭加強教育及宣傳。
許正宇:外傭借貸對僱主造成困擾
許正宇在其網上專欄「財庫論」撰文,指近期不少立法會議員向他反映外傭在港工作借貸而衍生的問題。他稱,外籍家庭傭工的借貸問題不僅影響其自身財務健康,更會對僱主造成困擾,當局對此高度重視,並透過嚴格規管持牌放債人及加強宣傳教育來應對。
他續稱,過去5年,公司註冊處共進行約2,160次實地巡查,並就巡查期間發現的違規情況向放債人共發出509個糾正命令及20封警告信。放債人註冊處處長將於今日致函所有持牌放債人,針對一些不合法的放債和收數手法,提醒放債人必須特別注意的相關牌照條件。
放債人違反牌照條件最高可被罰款及監禁
許正宇同時嚴正呼籲放債人,應遵照牌照條件經營業務,指如違反牌照條件經營業務,即屬觸犯《放債人條例》(第163章),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許正宇又說,在2024至2025年度,當局已預留近百萬元進行推廣審慎借貸的宣傳活動。政府將繼續致力加強對外傭群體的宣傳教育,提升他們對借貸的認知,並通過多語言、多渠道推廣審慎借貸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