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物業(6666)旗下恒大地產,日前遭深交及和上交所兩大交易所公開譴責處分,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及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和2022年全年報告。
恒大地產對處分結果沒有異議
深交所披露,根據相關規定,應於2022年8月31日之前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以及於2023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22全年報告,但最終遲至2023年8月10日才披露前述報告,表示恒大地產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趙長龍、財務負責人兼訊息披露事務負責人錢程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規定,對該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恒大地產及相關當事人對處分結果沒有異議,並對投資者致歉,稱已於去年8月10日披露上述報告,將汲取前次違規教訓並積極整改,積極推進定期報告編制及披露工作,切實履行發行人義務。
至於2024年以來,除恒大地產外,佳兆業、奧園集團、福建陽光集團、世貿建設、景瑞地產等內房亦收到過深交所或上交所的公開譴責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