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見稿指,港澳投資者可以購買內地銀行非保本淨值化理財產品。(資料圖片)
中國人民銀行、中銀保監及中證監,聯合發布《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根據《意見稿》業務試點總額度暫定為1,500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826億港元),個人額度為100萬元,細則自發布日起30日後生效。
《意見稿》由人行廣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銀保監廣東監管局、深圳監管局,中證監廣東監管局、深圳監管局共同起草。
設個人額度100萬人幣
《意見稿》列明「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出額上限,均不超過「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另外,「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將對單個投資者實行額度管理,投資額度為100萬元。
港澳投資者可以購買內地銀行非保本淨值化理財產品,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除外,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南向通」業務可購買的投資產品由港澳管理部門規定。
中銀香港(2388)副董事長兼總裁孫煜指,這標誌著大灣區金融創新政策推進的步伐不斷加快。該行已積極籌備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為香港及內地大灣區居民提供全面跨境投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