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關員涉疫情時騙薪罪成判囚10周,放棄判刑上訴撤保釋服刑。(資料圖片)
一名海關高級關員被指新冠疫情期間,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早前被裁定欺詐等兩罪成,判囚10周及須償還約10萬元,其後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案件今日(28日)在高等法院提訊,上訴人親自應訊,沒法律代表。暫委法官張潔宜指,收到其法律代表的信件,指上訴人放棄刑罰上訴,定罪上訴則繼續,另擬撤銷保釋。上訴人確認,並即時服刑,但未提及何時處理定罪上訴,司法機構網頁亦未有相關排期。
上訴人李桂華(起訴時42歲),報稱前海關高級關員,被控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及欺詐罪,涉及在一份「有關申請兼任外間工作一事」的報告表格上,表示她於2021年5月23日至2022年4月10日期間沒有執行任何外間工作;以及向海關虛假地表示她於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先後28次執行在家候命工作,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海關不扣減被告就該28次工作的約1.9萬元薪金薪金。
案件編號:HCMA16/2026(ESCC740/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