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國安處通緝的郭鳳儀、其父郭賢生,被裁定「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立。(路透社)
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逃亡美國後,被國安處懸紅通緝,其父郭賢生去年初以女兒不在港為由,打算取消為其投保的保險時,協助更改保單持有人及提取近9萬元結餘,今早(1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企圖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成。
被告郭賢生,(68歲,商人),被控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指其於去年1月4日至2月27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企圖處理屬於潛逃者郭鳳儀的資金或資產,即一份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該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
案件爭議保單權益誰屬,辯方質疑郭鳳儀沒有接受保單。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裁決時指,沒有證據反映郭鳳儀曾拒絕接受涉案保單,無論她是否與保險公司是否有合約關係,有關保單一直屬於受保人郭鳳儀,而郭賢生是以信託方式持有,且保險公司在郭鳳儀年滿18歲後,一直以其抬頭寄送信件,因此郭賢生是知道他在處理潛逃者的資金,遂裁定罪成。
案件編號:WKCC 1884/2025
郭鳳儀父涉想取回女兒保單結餘,被裁定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成。(資料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