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珮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罰款2000元停牌1個月,離開法院後往西灣河站港鐵。(鍾式明攝)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涉今年初在灣仔逆線行車,及後致歉並向警方自首,警方事隔一個多月控告她「不小心駕駛」傳票罪,案件今日(9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作答辯,陳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 ,裁判官高偉雄指,逆線行車並非突然決定,犯案時間亦不短,是在深思熟慮下作出行為,認為案情算嚴重,但考慮到被告沒有刑事及交通定罪紀錄,遂判罰款2000元,即日起停牌1個月。
陳家珮自行出庭答辯。庭上播放三段拍攝到事發經過的片段。陳家珮求情時表示,對於不小心駕駛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深感悔意,事發後已沒再駕駛,並承諾不會再犯,願接受所有法律懲罰。
已收到立法會主席口頭警告
陳家珮在庭外回應裁決時再次向公眾致歉,表示希望今天的裁決可以給大眾一個正式交代,又指雖然裁判官沒有要求她接受駕駛改進課程,但她早前已自行報名,日後會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如果需要再駕駛前,必定會先完成有關課程。陳家珮又說,早前已收到立法會主席李慧琼的口頭警告,至於立法會監委會的工作則不便評論。
被告陳家珮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指有人提出告發,在1月23日上午8時21分,在菲林明道近謝斐道(北行)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
案件編號:ESS4270/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