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截圖)
立法會以37票贊成,12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修改議事規則議案。
民主黨許智峯、議會陣線朱凱廸、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社福界邵家臻、工黨張超雄、議會陣線毛孟靜、街工梁耀忠、民主黨涂謹申和鄺俊宇、公民黨郭家麒及譚文豪等11名議員,在表決前,就反對修改議事規則議案抗議,先後被逐出會議廳。
建制派提出的24項議事規則修訂全數獲得通過,包括將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35人降低至20人;將提交呈請書的人數門檻,由20人提高至35人;賦權主席可以合併處理議員提出的多項修訂;並賦權主席可以在流會後指定時間繼續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