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釗攝)
(陳奕釗攝)
(陳奕釗攝)
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57歲時任警司朱經緯於涉嫌驅趕群眾時以警棍毆打市民鄭仲恒,被控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定其襲擊致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案件今日中午宣判。
朱經緯於上午8時離開荔技角收押所,由囚車載往法院。數十名撐警大聯盟成員在法院外拉起標語聲援。
案件原定於上周宣判,裁判官指要處理求情信,押後至今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