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於2015年攜帶4罐奶粉過關,被指超出法例規定,原訟庭被判違反「限奶令」罪成,他不服指其中兩罐是為太太攜帶,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判勝訴。終院昨頒下判詞,指用常理理解「隨身行李」,應包括其他同行人士的行李。
判詞指,控方擔心水貨客會利用此漏洞與他人合作,攜帶違規奶粉過關。但法官認為深圳與香港通關口岸非常繁忙,旅客難以一起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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