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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17-Aug-17 12:48
更新:2017-Aug-17 12:48

吳亮星指反東北示威者衝擊立會才是粗暴 市民認為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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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亮星 (資料圖片)

吳亮星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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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而衝擊立法會的13名示威者,早前已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判處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提出覆核,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改判各人即時監禁8至13個月。當時擔任財委會主席的吳亮星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他不認為自己當時宣布表決,是示威者所講的「粗暴」,他指,,示威者倒果為因,當年每個星期五都有數千人聚集在立法會外,衝擊保安,才是粗暴行為,需要負上最大責任,很多市民認為判刑是「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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