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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17-Nov-07 06:00
更新:2017-Nov-07 06:00

曾蔭權收受利益案 控罪存檔 暫不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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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被控收受利益案,暫告一段落。控方昨日申請將控罪交予法庭存檔,即代表律政司暫不要求第二次重審此項控罪;但控方同時表明,曾蔭權正就另一項控罪等候上訴,若屆時出現新證據,或涉及基於公眾利益,再決定重審亦非不尋常。不過,有法律學者表示,法庭批准第二次重審的門檻極高,相信此案難符合相關條件,再重審機會不大。

案件經陪審團商議近14小時,仍未能達大比數裁決,法院上周宣布解散陪審團,案件昨午提訊,處理後續問題。曾蔭權夫婦、兒子、胞弟蔭培及胞妹曾璟璇等家人抵達高等法院時,神情嚴肅,不發一言。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在庭上表示,考慮到陪審員未能就控罪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律政司決定現階段將控罪存入法庭檔案,除非得到法庭或上訴庭批准,否則不會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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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David Perry表明,律政司現階段不上訴,是因為曾蔭權尚有一項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等候上訴,控方會等待上訴結果、會否出現新證據,或基於公眾利益,再考慮是否申請重審,並指因此而重審亦不足為奇。法官接納並下令案件暫不作重審。

控方申請一審部分訟費
控方其後要求取回案件於2月首次聆訊的三分一訟費,因為當時曾蔭權被控的3項控罪中,有一項被定罪。控方又指,曾蔭權曾經公開表明會配合廉署調查,但調查期間保持緘默,沒有向廉署提供涉案的金錢往來資料,所提供的租約亦有誤導性,而其妻兒更表明不會向廉署提供協助,拒簽證人供辭,增加廉署的調查工作及耗費時間。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表示,自己並非一審的主審大狀,需時研究,要求於周五以書面回覆。法官同時接納辯方要求,押後訟費裁決,並要求控方收到辯方回覆後,7日內再提交書面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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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犯人欄」旁聽的曾蔭權全程神色凝重,雙手緊握拳頭置於膝上,其妻子及弟妹亦一臉肅穆。當得悉律政司暫不上訴,眾人似略鬆一口氣,曾蔭權散庭後更即時擁抱曾璟璇,然後手挽著妻子步出法庭,曾蔭權繃緊的臉容才稍為放鬆,曾蔭培和曾蔭荃更露出笑容,但皆不發一言,未有就聆訊結果作出回應。

現年73歲的曾蔭權,今次涉及的控罪是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惟兩審均未能達成有效裁決。該控罪指他任職行政長官,並在審批雄濤廣播數碼牌照期間,接受雄濤大股東黃楚標支付其租住的深圳東海花園裝修費。而曾蔭權於一審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現正保釋等候上訴,一旦敗訴,需再度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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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曾蔭荃夫婦及曾璟璇到庭旁聽。

(左起)曾蔭荃夫婦及曾璟璇到庭旁聽。

湯家驊:九成半存檔案件無重審
港大法律學系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刑事罪行沒有檢控期限,律政司選擇將案件存檔是「留有後路」,只要曾蔭權仍然在生,都仍有機會申請重審。但他指,香港未出現過第二次重審,而根據英國法院指引,再重審的門檻很高,需符合兩個條件,包括控罪是要極端地嚴重,程度與謀殺或恐怖襲擊相同,以及控方提出的證據在客觀上非常有力。他認為,曾蔭權案達不到這兩個條件。

至於今次本港首次引用「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提出檢控,兩度審訊陪審團均未能達致有效裁決,身兼行會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相信,是因為在法例上特首不受任何人監察,陪審團亦未能確定被告收受的利益與職權有關。他認為,政府應盡快制定規管行政長官利益申報制度。他又指,根據過往經驗,九成半存檔的案件,都不會再申請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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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夫婦離開時被傳媒包圍,未有回應聆訊結果。(陳奕釗攝)

曾蔭權夫婦離開時被傳媒包圍,未有回應聆訊結果。(陳奕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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